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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山西省运城市永济市 中国联通公众宽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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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山西省运城市永济市 中国联通公众宽带
5月21日,北京海淀法院公布了一起案例,市民雨天赴酒店参加会议,在酒店门口一处斜坡摔倒致骨折,酒店被判对此担责80%。法官提醒,面对极端天气,公共场所经营者、管理者除警示外,还需主动落实清除障碍、防滑防护、隐患排查等措施,筑牢安全防线。
李亮(化名)赴某酒店参加会议,途中行至酒店门口一段坡度约30度、高50厘米左右的斜坡时,由于恰逢小雨、地面湿滑导致李亮失去平衡摔倒。经酒店工作人员送至医院治疗,诊断为左桡骨远端骨折。李亮诉至法院,要求酒店赔偿其残疾赔偿金、残疾辅助器具费、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213619元。
酒店辩称,李亮摔倒处距离地面的垂直高度仅有16厘米至17厘米,此处已经基本与地面平行,并且由于当天下了小雨,酒店已经在该缓坡处放置了颜色明显的“锥桶”用于警示;事发后酒店工作人员积极进行了处置,派专车立刻将李亮送至医院就医;故酒店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,无需承担赔偿责任。
海淀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事发当天天气确实下有小雨,事发地点存在雨水伴有松树油,双方均确认该事发地点为前往李亮所至目的地的必经道路,路面形态为斜坡且未设置台阶。李亮称并未见到酒店的提示标志,但认可系酒店送其就医。经鉴定,李亮的伤情被评定为十级伤残,酒店对该鉴定意见并无异议。
法院认为,法院通过查看当日酒店监控,认为酒店虽然放置了锥桶,但对提醒地面湿滑并未起到明显警示作用,且该湿滑路段未铺设防滑装置,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;同时考虑事发地点坡度不大,李亮行走时亦未完全做到审慎小心,故法院结合双方的证据判定由酒店承担80%的赔偿责任,李亮自行承担20%的责任。最终,法院判决酒店赔偿李亮各项损失159336元。
法官表示,酒店门口的道路安全责任主体应为酒店,下过雨的路面较为湿滑,酒店应当对湿滑路段进行提示,但责任主体的安保义务并不仅仅局限于对危险因素的告知,还应当包括添加必要防护措施。该案中,酒店工作人员虽然已对路面危险通过摆放锥桶的方式予以警示,但显然酒店仍然可以通过铺设地毯等方式防范行人滑倒的风险,且该措施并不明显超出酒店能力范围,故据此法院认定酒店对李亮的损伤并未尽到完全的安全保障义务,应承担较大比例的责任。
另外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之规定:“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,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”。这一条款说明,在侵权责任比例的分摊上,法律亦将考量被侵权人自身行为是否得当,以防不当加重侵权责任人的责任。该案中,李亮较为着急地赶往酒店内部,而一定程度上忽略了湿润坡道带来的风险因素,对损害发生缺乏必要预判,应当承担一定责任,最终法院判定李亮自担20%的责任。
文/北京青年报记者 戴幼卿
编辑/李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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